今天想尝试一些新事物-用华语来写我的部落格,因为我觉得这次写的东西用华语会比较适合。为了记录一下我打华语字的速度,现在是10.35 pm...
今天,我走到我家附近的那个杂货店买报纸。在家从用锁匙开门,到穿鞋关门,都好像习惯得不用开眼睛也可以办到。关上铁门后,便开始走到杂货店去。脚下走着的路,就是以前读中学时走的那条路。还记得,经常都会遇见我的朋友,过后便有说有笑的一起走到学校去。也记得,下雨后该走那些路才不会弄湿那双黑鞋(我是巡察员,所以穿的是黑鞋)。
当我一个人走去学校时,我会看看人家在他们的庭院做些什么。经常,我都会遇见同样的老一辈在散步的,或是在巴刹(既是所谓的“菜市”)刚买了菜回家的,面孔都非常熟悉。当然,我也记得我的朋友住在哪一间家。
走到杂货店时,想起了对那杂货店的一些小事。还记得我初中二时,那老板娘给我开了个玩笑,说我很娘。头脑简单的我一时气起来便从此不想再到那里去了。但到初中三时,身体还是不由自主地走到那里去买东西。每次我看到那老板娘时,我在想,她还记得那件事吗?买了份报纸后便回家去了。
回家路途中,看见一辆车,车后坐着一个女生。她手里拿着类似署片的东东,咬着咬着。那车停在十字路口一下,那女生看见了我,似乎在用那只拿着东西的手向我招招手。我左手拿着雨伞,右手拿着报纸,不懂该想她招手或是笑笑,过后那车子便走了。那女生看来很面善,但她似乎不像是我的朋友。但,我的却有个小学朋友住在那一条路,偶尔放学回家时都会碰到她,虽然我们都读不同的学校。
或许我想太多了吧。她只望了我一眼,笑也没笑就向我招手啊!过后便继续便走,便回忆些在那条路的往事回家。走到路途一半,哎,又是那只狗,没用的狗。我已经在它家门口走过几百遍了,它还不认得我,死命的在吠我。已有好几年了,这只笨狗既然不认得我!难道,我对它来说,连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也不及吗?反正我也惯了,便潇洒的走过它的家面前,到自己家开铁门回家。
记录时间,11.28pm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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